质因数是什么意思?
质因数(素因数或质因子)在数论里是指能整除给定正整数的质数。除了1以外,两个没有其他共同质因子的正整数称为互质。
质因数就是一个数的约数,并且是质数,比如8=2×2×2,2就是8的质因数。12=2×2×3,2和3就是12的质因数。把一个式子以12=2×2×3的形式表示,叫做分解质因数。16=2×2×2×2,2就是16的质因数,把一个合数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表示,这也是分解质因数。
分解质因数的方法是先用一个合数的最小质因数去除这个合数,得出的数若是一个质数,就写成这个合数相乘形式;若是一个合数就继续按原来的方法,直至最后是一个质数 。
分解质因数的有两种表示方法,除了大家最常用知道的"短除分解法"之外,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塔形分解法"。
分解质因数对解决一些自然数和乘积的问题有很大的帮助,同时又为求最大公约数和最小公倍数做了重要的铺垫。
质数和质因数的区别
质因数是一个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的数,而因数是指整数a除以整数b(b≠0)的商正好是整数而没有余数,我们就说b是a的因数。而且在小学数学里,两个正整数相乘,那么这两个数都叫做积的因数。
数学是人类对事物的抽象结构与模式进行严格描述的一种通用手段,可以应用于现实世界的任何问题,所有的数学对象本质上都是人为定义的。从这个意义上,数学属于形式科学,而不是自然科学。不同的数学家和哲学家对数学的确切范围和定义有一系列的看法。
质数,指在大于1的自然数中,除了1和该数自身外,无法被其他自然数整除的数。
质因数(或称质因子)在数论里是指能整除给定正整数的质数。根据算术基本定理,不考虑排列顺序的情况下,每个正整数都能够以唯一的方式表示成它的质因数的乘积。两个没有共同质因子的正整数称为互质。因为1没有质因子,1与任何正整数(包括1本身)都是互质。比如:6的质因数是2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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