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的区别?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uildingpermit)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当各种施工条件完备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擅自开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正本和副本具有不同的作用。副本仅仅作为工程开工建设的规划依据,不得作为办理营业执照、房屋产权和投入使用的依据,建设工程竣工后,凭副本及有关批准图件请规划部门验收,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及功能、面积、层数、高度、立面、绿地以及施工用房等临时建筑的拆除情况。经过验收合格后,才能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正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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