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行省制度和清朝有什么不同?和元朝呢
行省一词,源于金。金因地方上战争的需要,设行尚书省以分任军民之事,非定制。元世祖时,开始设置中书省。中统、至元年间,在各地分置行中书省,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后逐渐成为固定的地方行政机构,掌管辖内军政要务。行省制,就是在中央设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枢密院掌管军事,御史台负责监察;在地方设行中书省,行省设丞相一人,掌管全省军政大事。行省下设路、府、州、县。元朝在全国共设10个行省,即岭北、辽阳、河南江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省、江西、湖广。而山东、山西、河北和内蒙古等地则称为“腹里”,由中书省直辖。
明清两代沿袭了元朝的行省制度,变化不大,只是多了一些行省,改了一些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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