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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1\2\3\4\5\6\7部分别是什么

泡在奶味里2年前 (2023-12-14)阅读数 10#综合百科
文章标签囚徒囚犯

1. 英文名:Harry Potter and the Philosopher's Stone(英文:1997年6月26日)

美国版小说及**名:Harry Potter and the Sorcerer's Stone

正体译名:《哈利波特—神秘的魔法石》(2000年6月23日,彭倩文译)

简体译名:《哈利·波特与魔法石》(2000年9月,曹苏玲、马爱农译)

故事发生时间:1981年、1991年—1992年

**公映日期:2001年11月15日

影史全球票房排名:第5名(截至2008年11月2日),共美金976,475,550元

2. 英文名:Harry Potter and the Chamber of Secrets(英文:1998年7月2日)

正体译名:《哈利波特—消失的密室》(2000年12月22日,彭倩文译)

简体译名:《哈利·波特与密室》(2000年9月日,马爱新译)

故事发生时间:1992年—1993年

**公映日期:2002年11月16日

影史全球票房排名:第14名(截至2008年11月2日),共美金878,988,482元

3. 英文名:Harry Potter and the Prisoner of Azkaban(英文:1999年9月8日)

正体译名:《哈利波特—阿兹卡班的逃犯》(2001年6月22日,彭倩文译)

简体译名:《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2000年9月,郑须弥译)

故事发生时间:1993年—1994年

**公映日期:2004年06月04日

影史全球票房排名:第21名(截至2008年11月2日),共美金795,541,069元

4. 英文名:Harry Potter and the Goblet of Fire(英文:2000年7月8日)

正体译名:《哈利波特—火杯的考验》(2001年12月31日,彭倩文译)

简体译名:《哈利·波特与火焰杯》(2001年5月,马爱新译)

故事发生时间:1994年—1995年

**全球首映日:2005年11月18日

影史全球票房排名:第12名(截至2008年11月2日),共美金896,016,159元

5. 英文名:Harry Potter and the Order of the Phoenix(英文:2003年6月21日)

正体译名:《哈利波特—凤凰会的密令》(2003年9月29日,皇冠编译组译)

简体译名:《哈利·波特与凤凰社》(2003年9月21日,马爱农、马爱新、蔡文译)

故事发生时间:1995年—1996年

**全球首映日:2007年07月11日

影史全球票房排名:第7名(截至2008年11月2日),共美金936,816,204元

6. 英文名:Harry Potter and the Half-Blood Prince(英文:2005年7月16日)

正体译名:《哈利波特—混血王子的背叛》(2005年10月1日,皇冠编译组译)

简体译名:《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2005年10月15日,马爱农、马爱新译)

故事发生时间:1996年—1997年

预定**首映时间:2009年7月17日

7. 英文名:Harry Potter and the Deathly Hallows(英文:2007年7月21日)

正体译名:《哈利波特—死神的圣物》(2007年10月20日,皇冠编译组译)

简体译名:《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2007年10月28日,马爱农、马爱新译)

故事发生时间:1997年—1998年,2017年

预定**首映时间:2010年11月19日(上集),2011年5月(下集)

囚徒困境说明了什么?A、双方都独立按照自己的利益行事,则双方不能得到最好的结果; B、如果没有某种约束

一楼纯粹是胡说八道!

1、关于博弈的定义:

简单点说,就是人与人之间为了谋取利益而竞争。用比较书面话的语言来表述:博弈是指在一定的游戏规则约束下,基于直接相互作用的环境条件,各参与人依靠所掌握的信息,选择各自策略(行动),以实现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成本最小化的过程。

2、什么是囚徒困境?

囚徒困境并不是一楼所谓的“囚徒身心皆受困”,而是指博弈论里一个经典假设,因为该假设中的对象是囚犯,所以又被称为囚徒博弈,具体内容如下:

两个嫌疑犯(A和B)作案后被警察抓住,隔离审讯;警方的政策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如果两人都坦白则各判8年;如果一人坦白另一人不坦白,坦白的放出去,不坦白的判10年;如果都不坦白则因证据不足各判1年。

3、在垄断竞争中有何作用?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最好先弄明白困境中的两名囚徒是怎么进行博弈的,所以让我们先回到上面的例子里,看看囚徒们有哪些选择和反映,以及不同的选择带来的不同结局。

画一个最简单的表格(没办法贴图,只有楼主自己先研究一下了,很简单的),很容易看出两个嫌疑犯A和B,他们每个人都有两个策略即坦白和不坦白,判刑的年数就是他们的支付。可能出现的四种情况:A和B均坦白,A和B均不坦白、A坦白B不坦白,B坦白A不坦白。

我们都知道,对于两名囚犯来说,均不坦白是最好的选择,因为这样两人都只判一年。但事实上,A和B均坦白才是这个博弈的结果。

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假定A选择坦白的话,B最好是选择坦白,因为B坦白判8年而抵赖却要判十年;假定A选择抵赖的话,B最好还是选择坦白,因为B坦白判不被判刑而抵赖确要被判刑1年。即是说,不管A坦白或抵赖,B的最佳选择都是坦白。反过来,同样地,不管B是坦白还是抵赖,A的最佳选择也是坦白。结果,两个人都选择了坦白,各判刑8年。在(坦白、坦白)这个组合中,A和B都不能通过单方面的改变行动增加自己的收益,于是谁也没有动力游离这个组合,这个组合被称作纳什均衡。

囚徒困境反映了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的矛盾。如果A和B都选择抵赖,各判刑1年,显然比都选择坦白各判刑8年好得多。当然,A和B可以在被警察抓到之前订立一个"攻守同盟",但是这可能不会有用,因为它不构成纳什均衡,没有人有积极性遵守这个协定。

推及到垄断竞争中的情况就十分复杂了。懒得打字,只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来说明吧。

假设在垄断竞争中有两名垄断寡头A和B,双方就某种产品的定价有争议。(如寡头A降低定价,就能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而寡头B的市场份额则相应缩小)。即使他们有机会进行交流,但出于信任问题,两方很难就这个问题达成共识。(因为一方一旦不遵守协议,就可以获得更大的利益,而另一方则会遭受更大的损失。即讲信用有有可能遭受损失,而不讲信用反而会获得利益。)

A.

你把下面这个小故事读懂了,就知道了,双方都自私,都按照自己的逻辑行事,则双方是两败俱伤。

经济管理经典理论 “囚徒困境”

哈利波特1部分别是什么

在博弈论中,有一个流传颇为广泛的故事,叫做“囚徒困境”。

话说有一天,一位富翁在家中被杀,财物被盗。警方在此案的侦破过程中,抓到两个犯罪嫌疑人A和B,并从他们的住处搜出被害人家中丢失的财物。但是,他们都矢口否认曾杀过人,辩称是先发现富翁被杀,然后只是顺手牵羊偷了点儿东西。于是警方将两人隔离审讯。

这个时候,聪明的警官找他们谈话,分别告诉他们说:“你们的偷盗罪确凿,所以可以判你们2年刑期。但是,我可以和你做个交易。如果你招了,他不招,那么你会作为证人无罪释放,他将被判10年徒刑;如果你招了,他也招了,你们都将被判5年有期徒刑;如果他招了,你不招,他无罪释放,你被判无期徒刑,终身囚禁;如果你们都不招,各判2年。”

一般读者可能会误认为,既然两个囚犯最好的结果是都不招供,两人都只被判2年,那么,两个囚犯都选择不招供就是这个博弈的最终结果。

然而,人算不如天算,“囚徒困境”之所以称为“困境”正是因为这个博弈的最终结局恰恰是最坏的结果,即两个囚犯统统招供,结果都被判有期徒刑5年。

反过来说,这也是警官的聪明之处。警官采取的游戏规则必然会让两名囚犯坦白罪行,认罪伏法。对一个博弈来说,游戏规则非常地重要,适宜的规则才能够达到目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莫不如此,规则制订者往往利用条件制定出有利于自身的规章制度。

读到这里,很多读者不禁会问,为什么两个人都选择了“招”,傻到接受这种最坏的结果呢?

在解释这个问题之前,笔者首先说明一下,囚徒困境和其它的博弈一样,都需要有2个前提假设:囚徒A和B两人都是自利理性的个人,即只要给出两种可选的策略,每一方将总是选择其中对他更有利的那种策略;两人无法沟通,要在不知道对方所选结果的情况下,独自进行策略选择。

囚犯“思想搏斗过程”大致如下,囚犯A的内心活动是这样:假如他招了,我不招,我就要将牢底坐穿,招了最坏坐10年,还是招了合算;假如他不招,我也不招,只坐2年的牢(因无法串供,风险太大);如果我招,他不招,马上被释放,也是招了合算。

因此,无论囚犯B是坦白还是沉默,囚犯A采取坦白的策略对自己更为有利。

同样,以上推理也适用于囚犯B。结果两个囚徒都坦白了,都被判刑5年。

囚徒困境之所为被称为“困境”,正是在于:如果A、B二人都保持沉默,则都只被判刑2年,显然比两人都坦白的结果要好。

两名囚犯都作出招供的选择,这对他们个人来说都是最佳的,即最符合他们个体理性的选择。照博弈论的说法,这是惟一的纳什均衡点。

除了这个均衡点,A与B的任何一人单方面改变选择,他只会得到更加不经济的结果。而在其它的结果中,比如两人都不坦白的情况下,都有一人可以通过单方面改变选择,来减少自己的刑期。可是两人经过一番理性计算后,却选择了一个使自己陷入不利的结局。

其实“囚徒困境”不允许囚犯A和B进行沟通的假设,与实际生活中大部分情况的现实是有差异的。比如,在爱情博弈中,很多恋人会经常花前月下、彻夜厮守;在企业的价格战中,企业之间也会多有沟通,甚至结成价格联盟;即使是20世纪下半世纪的美苏军备竞赛中,两个超级大国也会经常进行外交交谈,及时交换信息。

因此不妨将条件放宽,允许囚犯A和B在审讯室里在一起呆上10分钟,给予他们充分的串供的机会。

很明显,双方交流的主旨就是建立攻守同盟,克服自利心理,甚至可能订立一个口头协议,要求双方都不去坦白。然后,双方再单独被提审。

我们不妨设想囚犯A的心理活动。他一定会认为,如果囚犯B遵守约定的话,则自己坦白就可获得自由;如果囚犯B告密的话,若自己不坦白就会被终生囚禁。事实上,囚犯A的策略并没有因为简单的沟通或协议而摆脱两难境地。对于囚犯B也是一样。

虽然“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道理人人都懂,而从博弈论的角度来看,实际上就是一个囚徒困境的应用。“囚徒困境”被看成是博弈论的代表性案例,不仅因为其简单易懂,还在于它的现象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存在。

比如,恋人们在恋爱中的海誓山盟,最终还是分手;企业之间相互沟通合作结成战略关系时是信誓旦旦,但价格战仍然会爆发;美苏两国经常会晤,甚至签订核不扩散条约,但军费一年高过一年。

囚徒困境的游戏规则,能够让狡猾的罪犯招供,得到应有的惩罚,固然不是坏事。然而,我们不妨假设囚徒A和B完全都是清白的具有理性的大大的良民,这个博弈的纳什均衡并不会因为他们的清白而改变。如果在现实生活中,审案存在对身体的残害,完全可能造成屈打成招的冤假错案。在中国历史上,这种冤案并不是什么稀少的事情。

从更深刻的意义上讲,囚徒困境模型动摇了传统社会学、经济学理论的基础,这是经济学的重大革命。

传统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在其传世经典《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这样描述市场机制:“当个人在追求他自己的私利时,市场的看不见的手会导致最佳经济后果。”这就是说,每个人的自利行为在“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促进了社会公共利益的增长。即自利会带来互利。

传统经济学秉承了亚当·斯密的思想。传统经济学认为:因此经济学不必担心人们参与竞争的动力,只需关注如何让每个求利者能够自由参与尽可能展开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只要市场机制公正,自然会增进社会福利。

但是囚徒困境的结果,恰恰表明个人理性不能通过市场导致社会福利的最优。每一个参与者可以相信市场所提供的一切条件,但无法确信其他参与者是否能与自己一样遵守市场规则。

简单地说就是,在一个集体里,有可能每个人的选择都是理性的,但对于整个集体来说其结果却不是理性的。比如大家所熟悉的股市。股市的参与人数虽然十分庞大,但实际上是只有多与空、机构与机构、散户与散户之间的双方“博弈”,有人将此称之为“零和游戏”。

股市“博弈”双方的多数也处在一种“囚徒困境”中。对于股市中博弈双方来说,当股市涨到最高点时,无论对散户,还是对机构来说,任何一方的最大利益在于“我卖,而你没卖,我获得最大盈利”,而对于双方来说最理想的状态是“大家都不卖,把股市推向一个更高点位,大家都有更多利润空间”。但实际结果却大相径庭,市场“无形之手”没起作用,却是“囚徒困境”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佛家讲因果报应,儒家讲究“财自道生,利缘义取”。从“囚徒困境”看来,如果一味地想算计别人,算来算去,最后却算计到自己头上来了。如果我们将“囚徒困境”故事中的无期徒刑改为死刑,那么“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用在这里是再恰当不过了。

那么怎么样才能摆脱“囚徒困境”呢?

博弈双方都付出代价,失去自己不愿失去的东西,但只有这样才能共存并且摆脱囚徒困境,这有如壮士断臂,不得不为,也乐得为之。

如果说“兄弟阋于墙,共御外侮”是理想化的摆脱囚徒困境的策略,那么出卖“兄弟”以还得自己的平安,则是处于囚徒困境下本能的选择。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在经济行为和社会行为中这一本能都鲜明地体现着。

囚徒困境原理及对现代企业启示

突发感慨,给大家说个好玩的东西,“囚徒困境 ”。

在博弈论中有一个经典案例--囚徒困境,非常耐人寻味。“囚徒困境”说的是两个囚犯的故事。这两个囚徒一起做坏事,结果被警察发现抓了起来,分别关在两个独立的不能互通信息的牢房里进行审讯。在这种情形下,两个囚犯都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或者供出他的同伙(即与警察合作,从而背叛他的同伙),或者保持沉默(也就是与他的同伙合作,而不是与警察合作)。这两个囚犯都知道,如果他俩都能保持沉默的话,就都会被释放,因为只要他们拒不承认,警方无法给他们定罪。但警方也明白这一点,所以他们就给了这两个囚犯一点儿刺激:如果他们中的一个人背叛,即告发他的同伙,那么他就可以被无罪释放,同时还可以得到一笔奖金。而他的同伙就会被按照最重的罪来判决,并且为了加重惩罚,还要对他施以罚款,作为对告发者的奖赏。当然,如果这两个囚犯互相背叛的话,两个人都会被按照最重的罪来判决,谁也不会得到奖赏。

那么,这两个囚犯该怎么办呢?是选择互相合作还是互相背叛?从表面上看,他们应该互相合作,保持沉默,因为这样他们俩都能得到最好的结果:自由。但他们不得不仔细考虑对方可能采取什么选择。A犯不是个傻子,他马上意识到,他根本无法相信他的同伙不会向警方提供对他不利的证据,然后带着一笔丰厚的奖赏出狱而去,让他独自坐牢。这种想法的诱惑力实在太大了。但他也意识到,他的同伙也不是傻子,也会这样来设想他。所以A犯的结论是,唯一理性的选择就是背叛同伙,把一切都告诉警方,因为如果他的同伙笨得只会保持沉默,那么他就会是那个带奖出狱的幸运者了。而如果他的同伙也根据这个逻辑向警方交代了,那么,A犯反正也得服刑,起码他不必在这之上再被罚款。所以其结果就是,这两个囚犯按照不顾一切的逻辑得到了最糟糕的报应:坐牢。

在与其他企业打交道的过程中,我们不可避免地也会遇到类似的两难境地,这个时候需要相互之间有足够的了解与信任,没有起码的信任做基础,切不可贸然合作。在对对方有了足够的信任之后,诚意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诚意或者太过贪婪,就可能闹到双方都没有好处的糟糕情况。  

选团队成员时,就像激流中要找同一条船上的人,一定要确定每一个人和自己往同方向走。也就是说,外面已经这么险恶了,一定不能找会背后捅自己一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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