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示与诏示的区别
昭示[zhāo shì]
[make clear to all] 明白地表示或宣布
昭示后世
诏示[zhào shì]
1.谓以诏书告知臣下。
宋 王安石 《赐判汝州富弼乞赴安州避灾养疾诏》:“故兹诏示,想宜知悉。” 明 郎瑛 《七修类稿·国事五·本朝岳镇海渎碑》:“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其理既成,其分当正,故兹诏示,咸使闻知。”
2.犹教导。
严复 《<天演论>自序》:“夫如是,则虽有故训疏义之勤,而于古人诏示来学之旨,愈益晦矣。” 鲁迅 《华盖集续编·无花的蔷薇》:“﹝ 蔡孑民 ﹞以为‘当为历年潜心研究与冷眼观察之结果,大足诏示国人。’” 韦君宜 《似水流年·牺牲者的自白》:“我把先哲的诏示,同辈的期许,自己的信念,过去的斗争……等等一切,完全拉来组织成军,同我想死的念头作殊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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