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和查验的区别
归档和查验在本质上是不相同的。
归档:同义词为存档,指将处理完毕且具有保存价值的事情或文件经系统整理后交档案室(馆)保存备案(备查)的过程。归档,是指文书部门将办理完毕且有保存价值的文件,经系统整理交档案室或档案馆保存的过程。归档是国家规定的一项制度,又叫“归档制度”。查验是指检查检验的意思,两者意思不同。
是指法院将案件诉讼文书等形成的档案在结案后立卷归档。
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第一条,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是国家的重要专业文书之一,它所形成的档案,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了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的情况和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又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的依据和必要条件。
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严格按照诉讼文书立卷的要求,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扩展资料下列诉讼文书材料可以不归档,由承办单位自行处理:
1.答复来信来访人到有关单位直诉的;
2.转交有关单位办理的;
3.没有参考价值的信封、转办单、工作材料;
4.内容相同的重份申诉材料;
5.法规、条例复制件;
6.一般的法律文书草稿(未定稿);
7.与本案无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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