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的区别和联系
一、正面回答
有限合伙和普通合伙的区别和联系:
1、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与企业交易方面,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3、在竞业禁止方面,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二、详情分析
有限合伙人是指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设立者,同时由于其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因此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普通合伙人指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或自然人。
三、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1、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2、普通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3、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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