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镇的建制沿革
金城镇历史悠久,公元前314年,秦惠王灭巴国,建立巴郡,置阆中县,仪邑(金城镇)属之。
南朝梁天监元年(502年)置隆城郡及仪隆县,郡县同治,治所在今仪陇县金城镇。
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年)置方州,州治与仪隆县治在今金城镇。开元二十六年(738年)仪隆县城移于金城山腰现金城镇所在地。仪隆县名在大历初年(766年)左右以避玄宗李隆基讳,改为仪陇县。开元二十八年(740年),伏虞县城移于今仪陇县义路镇李家坝。广德元年(763年),改大寅县为莲池县(县治迁至今蓬安县茶亭乡莲池坝),后废。开成元年(836年)复置。
唐、宋、元、明、清各朝代均为仪陇县县治所在地。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中国工农红军四方面军从鄂豫皖边区根据地转入川东北地区,于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8月23日解放仪陇,随即成立了县、市、区、乡、村苏维埃政权。当时红军把仪陇县和邻县的部分地区排成三个县苏维埃,即仪陇县、长胜县、阆南县。仪陇县苏维埃政府设金城镇,辖1市、11区、52乡。
1950年,仪陇县属川北行署南充专区管辖。1952年9月川北行署撤销后,属四川省南充专区(1968年6月改称地区)领辖,金城镇为仪陇县治所在地。
2003年7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仪陇县人民政府驻地由金城镇迁新政镇,2005年9月29日正式搬迁至新政镇。
2006年,仪陇县进行行政区划调整,撤销化马乡,原化马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金城镇,化马场改称金城镇金新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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